关于依法合规从事市场主体登记代理行为的倡议书
 
 
    全市从事市场主体登记代理的中介机构(个人):
    市场主体是经济力量的载体,高质量的市场主体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。在广大代理机构大力支持、勤劳奉献下,全市市场主体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,为稳经济、保就业、促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。
    新时代新阶段呼唤新担当新作为。为共同打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,推动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,展示美好亳州、药都之乡的良好形象,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:
    一、依法合规经营。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《安徽省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,依法取得代理资格,依法开展代理活动。
    二、规范代理行为。(1)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中介身份、亮照经营,主动公布服务内容、服务规范、服务流程、收费标准、监督投诉电话等事项;(2)与委托人依法订立合同,明确服务内容、权利义务、服务时限、违约责任等事项,依法妥善处置因代理行为产生的纠纷,一次性准确告知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的法定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、办理流程、审批时限等内容;(3)指定本机构所属具体中介从业人员,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涉及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要求,以规范形式和法定程序办理委托人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;(4)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,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,提升服务质量,落实主体责任。
    三、如实提供材料。(1)依法核实委托人提供的材料,如实、全面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;(2)不提供虚假信息、资料,出具虚假报告、证明等材料;(3)不实施或者协助、纵容委托人实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虚假登记;(4)不以政府部门已明确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违规收费,或以实体印章、电子印章、电子发票、税务 UKEY等政府采购免费项目提供增值服务的名义进行收费。(5)不拖延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办理进度,虚构、捏造、隐瞒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意见或告知补正意见。
    四、保守商业秘密。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对委托人的商业秘密、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除依法配合监管执法活动外,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,不得不正当使用或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。未经市场主体允许,严禁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市场主体相关人员信息;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;严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
    五、互相加强监督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登记注册工作人员进行行贿,包括输送各类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特色产品等行为,加强工作监督,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及时举报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将自觉主动接受监督,充分尊重和听取意见建议,共同建立“亲清”的政商关系。
   
    时光向前,亳州向上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、提升服务质量,用我们的最大努力换取全市市场主体的蓬勃健康发展,为擦亮“世界中医药之都”金字招牌贡献力量。
   
   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   
    2023年4月20日
  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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